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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先了解的十个常识
编辑:鹿邑楼市网   2012年07月18日14:59   来源:安阳楼市网  
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先了解的十个常识:

     一、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、住所

     这里主要是写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。地址、联系办法等,以免出现欺诈情况;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;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、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。

     二、标的

     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、性质、面积、结构、格局、装修、设施设备等情况;同时还应写明房屋产权归属(要与第一条衔接);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;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情况。

     三、价款

     这也是很主要的内容,主要写明总价款;付款方式、付款条件;如何申请按揭贷款;定位;尾款等。

     四、履行期限、地点、方式

     主要写明交房时间、条件;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;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、律师、评估机构等服务;各种税费、其他费用如何分摊。

     五、违约责任

     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;如何承担违约责任;违约金、定金、赔偿的计算与给付;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;担保的形式;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。

     六、解决争议的方式

     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,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,应按照我国《仲裁法》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。

     七、合同生效条款

    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;生效或失效条件;生效或失效期限;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;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,财产如何进行返还。

     八、合同中止、终止或解除条款

     明确约定合同中止、终止或解除的条件;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、协助、保密等义务;解除权的行使期限;合同中止、终止或解除后,财产如何进行返还。

     九、合同的变更或转让

    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、转让的禁止条件。

     十、附件

    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;附件的效力等。如果可能,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起草、修订合同,这样效果比较好。

    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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